关于核对《201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学生毕业资格所修学分的通知
各学院:
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所制订的《2014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对各专业毕业要求学分进行了汇总整理(详见附件1)。请各学院对各自专业学生毕业资格所修学分逐项核对,以确保数据的正确性,并请于2015年6月12日17点前,将核对好的《201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XX专业学生毕业资格所修学分核对表》(附件2)以教学单位统一将纸质版报送到教学质量管理科,所报送材料必须有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和专业带头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教务处汇总后报学校统一发文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1.《201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专业学生毕业资格所修学分汇总》
2.《201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XX专业学生毕业资格所修学分核对表》
教务处
2015年6月9日
《2014级本科专业~修学分汇总》.doc
c1d8d2512766ab2eb6731f1b52b5a770.doc (278.00 KB)《2014级本科专业~学分核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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