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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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评选2013年度国家奖助学金、香港善真堂助学金的通知

2013年10月08日 09:56  【阅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3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选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各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种类

(一)国家奖学金

评选范围:2010级、2011级、2012级学生

奖励标准:8000元/人

名额分配:1名

评选办法:各班级具体参看附件《国家奖学金获奖条件》推荐1名候选人,准备相关材料,由学院评审小组教师统一投票选出。10月15日前各班级将材料交至李育芳老师(收2012级)和梁涛老师(收2011级2010级)处。

报送材料:候选人先进材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核表及电子版(一式二份)。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选范围:2010级、2011级、2012级学生

资助标准:5000元/人

名额分配:详见《化生学院2013年各项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评选办法:各班综合参照本班《量化考核排名》,班级评议小组统一公开评选。

报送材料:公示材料、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贵州师范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和电子版)、家庭经济调查表(复印件)、贵州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三)国家助学金

评选范围:2010级、2011级、2012级、2013级学生

资助标准:按平均每人3000元下达计划人数,按照一般困难2500元、困难3000元、特殊困难3500元的标准,在计划人数内进行等额评审。其中一般困难(2500)和特殊困难(3500)人数必须相等。

名额分配:详见《化生学院2013年各项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评选办法:各班参照《班级量化测评排名》以及本班特殊情况,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统一公开考查评选。

报送材料: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及电子版(一式二份)、公示材料。

(四)香港善真堂助学金

资助对象:2013级本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金额:每生1500元人民币

评选办法:2013级学生以高考成绩为准

名额分配:详见《化生学院2013年各项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报送材料:10月14日前将《香港省善真堂助学金汇总表》、《香港省善真堂助学金申请审核表》报送527办公室梁涛老师处。(一式两份,纸质和电子版)

二、材料要求

报送时间:

1、国家奖助学金截止2013年10月15日15:00。

2、香港善真堂助学金截止2013年10月14日15:00。

报送地点:527办公室(李育芳老师、梁涛老师)

电子版请发送至梁涛老师QQ邮箱49157216@qq.com或内网邮箱

三、评选程序

(一)需申请资助的学生登陆《贵州师范学院资助平台》,进入“资助项目申请”填写相关资助项目表格(资助平台里通过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有资格)。

(二)学院三级评审小组评选,严格把关。

(三)学院将根据审核评选无异议的名单通过系统导出表格报资助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各班级务必重视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传达到学院内每一位在校学生,杜绝学生因不知晓而未申请奖、助学金的现象。

(二)评选奖、助学金实行公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优中选优,困中选困”的原则严格评审,并在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将评审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三)资助项目候选人必须是已通过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的学生。

(四)凡获评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统一义务劳动并记小时工作量进行考核。无故不参加或故意逃避义务劳动的取消下一年度评选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班主任依据文件仔细核对学生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表格填写的申请理由是否充分,不得出现文字不通、敷衍了事、严重病句等情况。

(二)报送的相关表格须在《贵州师范学院资助平台》填写完成后直接打印。

(三)所有报送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汇总后报送到527办公室梁涛老师或李育芳老师处进行审核。

(四)《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中学生“学习成绩”须盖学院公章(上一学年成绩)。照片为一寸正规照。“家庭月总收入”和“人均月收入”不能低于《家庭经济调查表》中“家庭年收入”换算的相关数据。

(五)《香港省善真堂助学金申请审核表》须先完成电子版填写后再进行打印,不能进行手写填表。相关表格可以在学校资助中心网站下载专栏内下载。

附件一:化生学院2013年各项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国家奖学金获奖条件

附件三: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加四:贵州师范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五:贵州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

附件六:香港善真堂相关表格单独打包发送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201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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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评选2013年度国家奖助学金、香港善真堂助学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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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8

为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3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选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各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种类

(一)国家奖学金

评选范围:2010级、2011级、2012级学生

奖励标准:8000元/人

名额分配:1名

评选办法:各班级具体参看附件《国家奖学金获奖条件》推荐1名候选人,准备相关材料,由学院评审小组教师统一投票选出。10月15日前各班级将材料交至李育芳老师(收2012级)和梁涛老师(收2011级2010级)处。

报送材料:候选人先进材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核表及电子版(一式二份)。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选范围:2010级、2011级、2012级学生

资助标准:5000元/人

名额分配:详见《化生学院2013年各项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评选办法:各班综合参照本班《量化考核排名》,班级评议小组统一公开评选。

报送材料:公示材料、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贵州师范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和电子版)、家庭经济调查表(复印件)、贵州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三)国家助学金

评选范围:2010级、2011级、2012级、2013级学生

资助标准:按平均每人3000元下达计划人数,按照一般困难2500元、困难3000元、特殊困难3500元的标准,在计划人数内进行等额评审。其中一般困难(2500)和特殊困难(3500)人数必须相等。

名额分配:详见《化生学院2013年各项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评选办法:各班参照《班级量化测评排名》以及本班特殊情况,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统一公开考查评选。

报送材料: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及电子版(一式二份)、公示材料。

(四)香港善真堂助学金

资助对象:2013级本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金额:每生1500元人民币

评选办法:2013级学生以高考成绩为准

名额分配:详见《化生学院2013年各项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报送材料:10月14日前将《香港省善真堂助学金汇总表》、《香港省善真堂助学金申请审核表》报送527办公室梁涛老师处。(一式两份,纸质和电子版)

二、材料要求

报送时间:

1、国家奖助学金截止2013年10月15日15:00。

2、香港善真堂助学金截止2013年10月14日15:00。

报送地点:527办公室(李育芳老师、梁涛老师)

电子版请发送至梁涛老师QQ邮箱49157216@qq.com或内网邮箱

三、评选程序

(一)需申请资助的学生登陆《贵州师范学院资助平台》,进入“资助项目申请”填写相关资助项目表格(资助平台里通过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有资格)。

(二)学院三级评审小组评选,严格把关。

(三)学院将根据审核评选无异议的名单通过系统导出表格报资助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各班级务必重视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传达到学院内每一位在校学生,杜绝学生因不知晓而未申请奖、助学金的现象。

(二)评选奖、助学金实行公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优中选优,困中选困”的原则严格评审,并在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将评审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三)资助项目候选人必须是已通过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的学生。

(四)凡获评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统一义务劳动并记小时工作量进行考核。无故不参加或故意逃避义务劳动的取消下一年度评选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班主任依据文件仔细核对学生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表格填写的申请理由是否充分,不得出现文字不通、敷衍了事、严重病句等情况。

(二)报送的相关表格须在《贵州师范学院资助平台》填写完成后直接打印。

(三)所有报送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汇总后报送到527办公室梁涛老师或李育芳老师处进行审核。

(四)《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中学生“学习成绩”须盖学院公章(上一学年成绩)。照片为一寸正规照。“家庭月总收入”和“人均月收入”不能低于《家庭经济调查表》中“家庭年收入”换算的相关数据。

(五)《香港省善真堂助学金申请审核表》须先完成电子版填写后再进行打印,不能进行手写填表。相关表格可以在学校资助中心网站下载专栏内下载。

附件一:化生学院2013年各项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国家奖学金获奖条件

附件三: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加四:贵州师范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五:贵州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

附件六:香港善真堂相关表格单独打包发送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