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以哲,男,布依族,中共党员,生于1963年10月,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板当镇人,1983年7月安顺师专毕业,1987年7月考入贵州教育学院化学系(成人脱产本科)学习,任化学系党支部组织委员,1989年7月毕业。高中教师资格,中学化学高级教师,1998年8月至今任紫云开元实验学校副校长,2013年12月起全面主持学校工作。
一、工作经历及成绩
1983年8月安顺师专毕业被分配到紫云县松山中学任教,1984年3月任松山中学团委书记,12月被评为安顺地区中小学教材教法进修考核先进教师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10月松山中学改办为紫云县高级职业中学。1986年9月被评为紫云县优秀班主任,10月任紫云高级职业中学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11月被评为安顺地区实验室建设先进个人,1987年7月在安顺地区中学理科教师实验知识智力竞赛中获化学组第一名。1990年1月获中学化学一级教师职称,2月担任职业中学办公室主任,1993年5月被聘用为紫云县首批兼职督学, 1996年7月被评为紫云县优秀共产党员。1996年10月获中学化学高级教师职称。1998年8月任紫云县开元实验学校副校长,1999年1月获安顺地区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等奖,被选举为紫云县松山镇第四届人大代表。2003年1月,被选举为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第十次党代会代表。2004年7月4至25日被省教育厅选拔作为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参加省级骨干教师培训。2005年5月通过省级骨干教师课题研究论文答辩,2005年12月被确认为贵州省第二批省级骨干教师。2005年9月,被评为紫云县先进教育工作者。2010年4月,被子确定为专业技术五级岗位。2008年、2012年、2013年三次参加安顺市中考命题。2011年9月被评为紫云县“十一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先进管理工作者”,2011年7月被紫云县政府聘为第二届兼职督学。2012年9月,由贵州省教育厅选拔推荐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国培计划(2012)”——中小学骨干教师研修项目。2013年11月,在全国第七届“园丁杯”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比活动中,被评为全国教育科研先进个人。
二、省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
1、1994年3月,设计发明的“教学用多用途制图规”获国家专利,94年12月该专利技术获“94长春杯”高新技术成果、产品交易博览会金奖,被收入经济日报出版社出版、全国政协副主席钱伟长题写书名的《国家级科技成果研制功臣名录》第三辑。
2、1997年9月,《结合专业,注重实用——农村职业高中化学教学初探》发表在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现代科技教育理论与实践》上。
3、1997年10月,《中学化学计算数据处理的一点注意》发表在《贵州教育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第四期上。
4、1998年12月,《对98“天原杯”复赛试题第十题的异议》发表在《理科考试研究》杂志上。
5、1999年10月,发明的“旗帜快速固定器”(申请号:98122554.3)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步审查合格,进入公布程序,在第15卷、第36期发明专利公报上公布。
6、2002年3月,《爆炒食盐不会失碘之化学热力学分析》发表在《安顺师专学报》上。
7、2002年12月,《不能用应试教育的手段来推进素质教育》获中国教育学会、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育家》杂志社等单位举办的全国性“新世纪教育发展”论坛大型征文活动优秀论文叁等奖。
8、2003年5月,《初中化学新教材中的几个小问题》获《教师报》第五届全国教师教育教学论文征文特等奖,该论文在《贵州教育学院学报》2005年第6期发表。
9、2004年5月,《让学生愉快地接受批评教育》获首届“教师创新——新课改下的课堂教学策略专题研究”征文大赛一等奖.
10、2006年4月,《贵州教育科研》发表《浅谈农村学校教师问题与对策》.
11、2008年12月,《初中化学用语教学的几种做法》获中国教育教学研究会主办的“2008中国教育系统(基础教育)年度论文评选”二等奖。
12、2013年11月,《老师应该如何对待成绩差的同学》获全国第七届“园丁杯” 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比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