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贵州师范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修订)》(贵师院发〔2022〕155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韦廷恩休学期满,但未到校办理复学,已超过其申请的休学时限。现给予韦廷恩退学学籍处理。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10月27日,自公示之日起,对此公示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向化学与材料学院教务办公室(宁静楼520)反馈。
联系人:吴红庆;联系电话:13398507119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 邮政编码:55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