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师范学院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选拔学生工作助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水平,提高我院学生的服务意识和管理能力,发挥榜样示范作用,鼓励优秀学生走上学生管理岗位,学院决定选拔品学兼优的学生担任学生工作助理,协助学院基层党委开展工作,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安排如下:
一、选拔范围: 全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选拔时间: 2015年5月11日至5月25日
三、选拔数量:共3名
四、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准,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在录取时优先考虑;
2.热心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以及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3.学习成绩优异,成绩在全班排名靠前;
4.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心健康,性格开朗,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5.担任学生工作助理岗位的同学不能在校内其它勤工助学岗位工作。
五、报名考试
1.5月14日下午16点前,以班级为单位将报名表(见附件1)纸质版报送至527办公室李育芳老师处,
2.报名人员将于5月18日12:30—14:00在宁静楼526教室笔试,面试人员按照1:3的比例参加面试,于5月19日13:00—14:00在宁静楼526教室面试(注:以上时间、地点如有改动将另行通知)。
3.面试通过者将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六、上岗程序
1.岗前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试用阶段:6月份上岗试用,时间为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学院基层党委打分并给出评语,决定最终录用人选;
3.2015-2016学年度开学期正式上岗,发放劳务费。
七、工作待遇
1.学生工作部对连续干满一年的学生工作助理发放聘书,学工助理如在毕业当年(以学年为单位)担任,可列入实习范围,由学院牵头填写实习鉴定表;
2.学院建立学工助理档案,将学工助理工作情况装入学生档案;
3.劳务费根据考勤发放,最高按每月320元发放,由学院报考勤,学工部根据考勤情况汇总造册,学校统一发放;
4.学工部每年将组织相关部门和学院对学生助理工作进行考核,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学生,学工部给予奖励,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学生由学工部进行调整。
八、工作要求
1.在老师的指导下,协助开展学院工作,组织实施班级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每学期进行总结。
2.利用自己在学生公寓区的便利条件经常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和生活情况。
3.各位同学务必诚信应聘,凡有作弊、贿赂等违反纪律的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还未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
1.2015年贵州师范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助理信息登记表
贵州师范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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