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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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学院关于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4年12月29日 09:26  【阅读:】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精神,按照《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成〔2014〕19号) 要求,现将我校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笔试考试时间

时 间

类 别

3月15日(星期日)

上 午

下 午

下 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二、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划定合格线。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2年。我省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部采取纸笔考试形式进行。

考试科目:

学段

科目一

科目二

科目三

幼儿园

综合素质

保教知识与能力

∕

小学

综合素质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

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专业课

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

实习指导

初级中学、高级中学的科目三即“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暂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的科目三即“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的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察,必要时进行笔试。

三、 报考对象及条件

我校11级、12级本科,12级、13级专科的非师范类在校生,申请认定以上类别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须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关于报考对象的说明

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自《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下发之日起,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已取得《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两科合格证书者,在2015年前(含2015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可按原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其成绩作废,申请教师资格时须重新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对仅取得《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单科合格证书者,并已通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过渡考试取得另一单科合格证书的,在2015年(含2015年)前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其单科合格成绩作废,申请教师资格时须重新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五、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阅、下载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标准。

六、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12日-18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2015年1月17日-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贵州师范学院教务处综合科办公室(文韬苑明理楼120)。

(三)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5年1月22日。

(四)报名流程:报名分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1.网上信息输入

第一步:登录。1月12日开放网上报名后,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对非首次报考且需保留笔试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注册时需要注意检查填写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因前后信息不一致引起的笔试单科成绩无法保留问题。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行现场确认。

第三步: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考试科目,考区是考生进行现场确认的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2.现场确认

(1)已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到所选考区报名确认点完成资格审查、报名信息确认等事宜;

(2)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材料说明如下:

①我校考生需提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确认的,需提交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②贵州户籍的校外考生须提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原件、复印件;

③人事关系在贵州的外地户籍考生必须提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及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或当事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3)现场确认时,报名确认点将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要仔细校对,无误后签名确认,考点和考生各留存一份;

(4)报名现场确认后,考生才能进行网上缴费。

3.网上缴费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2013】130号文件精神,我省从本次考试开始实行考生网上缴费。报名信息经过现场确认点审核确认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考生报名成功。已进行现场确认未进行网上缴费的,报名无效。

网上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网上可在线支付的银行列表见附件2。

七、考生准考证获取

考生在2015年3月9日-3月15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八、收费标准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黔价费(2013)261号文件执行,笔试60元/每科。

九、联系方式: 15718609886.

贵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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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学院关于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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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9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精神,按照《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成〔2014〕19号) 要求,现将我校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笔试考试时间

时 间

类 别

3月15日(星期日)

上 午

下 午

下 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二、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划定合格线。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2年。我省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部采取纸笔考试形式进行。

考试科目:

学段

科目一

科目二

科目三

幼儿园

综合素质

保教知识与能力

∕

小学

综合素质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

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专业课

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

实习指导

初级中学、高级中学的科目三即“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暂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的科目三即“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的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察,必要时进行笔试。

三、 报考对象及条件

我校11级、12级本科,12级、13级专科的非师范类在校生,申请认定以上类别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须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关于报考对象的说明

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自《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下发之日起,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已取得《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两科合格证书者,在2015年前(含2015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可按原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其成绩作废,申请教师资格时须重新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对仅取得《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单科合格证书者,并已通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过渡考试取得另一单科合格证书的,在2015年(含2015年)前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其单科合格成绩作废,申请教师资格时须重新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五、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阅、下载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标准。

六、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12日-18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2015年1月17日-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贵州师范学院教务处综合科办公室(文韬苑明理楼120)。

(三)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5年1月22日。

(四)报名流程:报名分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1.网上信息输入

第一步:登录。1月12日开放网上报名后,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对非首次报考且需保留笔试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注册时需要注意检查填写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因前后信息不一致引起的笔试单科成绩无法保留问题。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行现场确认。

第三步: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考试科目,考区是考生进行现场确认的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2.现场确认

(1)已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到所选考区报名确认点完成资格审查、报名信息确认等事宜;

(2)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材料说明如下:

①我校考生需提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确认的,需提交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②贵州户籍的校外考生须提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原件、复印件;

③人事关系在贵州的外地户籍考生必须提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及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或当事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3)现场确认时,报名确认点将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要仔细校对,无误后签名确认,考点和考生各留存一份;

(4)报名现场确认后,考生才能进行网上缴费。

3.网上缴费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2013】130号文件精神,我省从本次考试开始实行考生网上缴费。报名信息经过现场确认点审核确认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考生报名成功。已进行现场确认未进行网上缴费的,报名无效。

网上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网上可在线支付的银行列表见附件2。

七、考生准考证获取

考生在2015年3月9日-3月15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八、收费标准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黔价费(2013)261号文件执行,笔试60元/每科。

九、联系方式: 15718609886.

贵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