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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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材学院鲜活实验耗材申报领用管理办法

2018年10月24日 20:45  【阅读:】

 

说明:

    1、原则上开学后不受理鲜活耗材申报。由于个人原因期末未申报实验耗材开学后需补报者,须本人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报实验教研室主任审核,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后才能申报。由于申报延迟影响耗材采购导致实验教学不能正常进行者,由申报人承担责任。

2、有课改项目的实验教师实验耗材与大纲规定不符的,可按课改需要申报,但同时必须交课改项目合同书等相关支撑材料。

3、鲜活实验耗材原则上由实验教师领取,请学生代领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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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材学院鲜活实验耗材申报领用管理办法

 阅读:
发表于
2018-10-24

 

说明:

    1、原则上开学后不受理鲜活耗材申报。由于个人原因期末未申报实验耗材开学后需补报者,须本人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报实验教研室主任审核,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后才能申报。由于申报延迟影响耗材采购导致实验教学不能正常进行者,由申报人承担责任。

2、有课改项目的实验教师实验耗材与大纲规定不符的,可按课改需要申报,但同时必须交课改项目合同书等相关支撑材料。

3、鲜活实验耗材原则上由实验教师领取,请学生代领出现问题,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