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化材学院实验教学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保障实验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流程
说明:
1、原则上开学后不再受理低值易耗品申报。由于个人原因期末未及时申报者,需本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报实验教研室主任和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按上面流程重新申报。
2、各相关人员要衔接好相应工作,及时准确地完成申报和审核。若因低值易耗品影响实验教学质量,学院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科研实验室的低值易耗品第一次原则上由学院配置。在保证本科教学实验室需求前提下,对现有多余低值易耗品由学院实验教研室按研究方向统一调配。在学校经费允许条件下,逐步为科研实验室配置低值易耗品。已经配置过的仪器,将不再配置。在学校经费不到位不能配置时,由科研人员自行购买使用。
二、领用、补充流程
领用时间:开学第二周
补充耗材领用时间:每周二、四上午9:00-11:30
说明:
1、实验室管理人员需亲自办理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及补充,请他人代办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2、各相关人员要衔接好相应工作,及时领取和补充低值易耗品。若影响实验教学,学院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